索引号: | 11421100011250558Y/2021-00004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1-06-07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黄冈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考核办法(试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招商为天、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抓实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双推进”,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带动、支撑作用,不断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过程
学习借鉴宜昌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会同市招商服务中心起草了《黄冈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考核办法》初稿,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进行了多次修改。5月11日,时任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对专项考核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专题会意见,市发改委再一次进行修改。5月17日,市政府第148次常务会议审议考核办法并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5月28日,市委常委会第180次会审议通过了《黄冈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考核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专项考核办法(送审稿)》包括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组织实施、计分办法4个方面内容及4个附件。
(一)考核对象
根据各地工作基础条件和实际情况,将县(市、区)和开发区(功能区)分两组进行考核。一组是县(市、区)。将10个县(市、区)分成2类进行考核。第I类:黄州区、红安县、麻城市、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第II类:团风县、罗田县、英山县。二组是开发区(功能区)。分别是黄冈高新区、黄冈市临空经济区、黄冈产业园、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龙感湖管理区、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项目新签约、新开工、新投产情况,固定资产投资,省市重点项目及省“三库”建设等6个方面15个指标,分值100分。同时,对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质效实行加分制,不超过5分。
1.新签约情况。考核新签约重点产业项目个数、新签约重点产业项目到位资金、新签约重点产业项目资金到位率、上年度新签约重点产业项目开工率。
2.新开工情况。考核新开工重点产业项目个数。
3.新投产情况。考核新投产重点产业项目个数。
4.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投资增速、投资总量、投资结构等3个指标。其中,投资结构指标包括3个子指标,分别是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占工业项目投资比重。
5.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各地省市重点项目投资占全市省市重点项目投资比重、占当地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情况。
6.省“三库”建设。考核储备规模,储备库转建设库转化率、建设库转达效库转化率。
(三)考核组织实施
市委考核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经信局等单位组成市专项考核组。市委考核办负责全市专项考核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经信局负责日常考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产业项目清单、投资完成情况等基础数据,市税务局负责提供企业税收等基础数据。
市专项考核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统计部门认定数据,对各地每季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组分类计分并通报考核结果。对分组分类排名末位的考核对象,由市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
(四)计分办法
每季度考核实行累计计分,具体计分办法分两种:一是未设定年度目标的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各地季度单项得分。二是设定年度目标的指标,采用目标值法计算各地季度单项得分。每年度考核目标由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经信局研究提出,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下达。
(五)附件说明
附件1明确了不同分组不同分类地区的考核权重、计分办法,对实行目标值法计分的指标明确了考核目标制定单位。附件2对产业投资项目、工业投资项目、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界定标准,新开工、新投产项目认定标准,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额认定作了进一步解释说明。附件3对招商引资项目认定标准、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认定标准作了进一步解释说明。附件4明确了加分条件、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