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冈市中心医院(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黄冈市中心医院(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发改委拟对黄冈市中心医院(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停车场制定收费标准,现公示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机动车停车服务实行计时收费。车辆进入医院停车场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2、机动车辆2小时(含2小时)以内收费4元/次,每延长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20元。
3、实行长期租赁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
二、停车收费减免政策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修车、殡葬车以及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放服务费;
(二)对新能源汽车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
三、车辆分类和收费标准公示
(一)车型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投诉电话(12315),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以上停车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或用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费管理科。
联系人:龚柃宇 联系电话:0713-8353307
电子邮箱:1143293357@qq.com
来函地址:东门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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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