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冈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等规定,黄冈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发改委拟调整黄冈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公示如下:
一、黄冈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含空调)收费标准为4人间每生每学期400元,2人间每生每学期600元,仅限于对自愿住宿的高中生收取。
二、住宿费的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已在校就读的学生仍按原物价局《关于黄冈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黄价费〔2006〕130号)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主动将住宿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不得因住宿费标准调整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五、上述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或用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费管理科。
联系人:龚柃宇 联系电话:0713-8353307
电子邮箱:1143293357@qq.com
来函地址:东门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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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