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黄冈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示。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收费成本调查结论公示期间9月26日至9月30日,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黄冈市发改委成本监审科。
信函邮寄: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33号(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成本监审科)
联系人:郝宗福, 0713-8614924,503476410@qq.com
附件:关于黄冈隆中环保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成本监审结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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